招聘4人1个岗位
为满足执勤战备需求,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热爱消防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条件可放宽)。
4.具有较强执行力,服从单位的统一管理和教育,能适应军事化管理模式,遵守内部各项管理规定。
5.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无纹身。
6.无犯罪记录或治安违法记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从部队退役且表现优秀的退役人员。
2.有B2及以上驾驶证的。
3.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和受处分期未满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地点和待遇
(一)工作地点
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佛殿山路2号木乃河消防救援站。
(二)工资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转正后工资待遇4500元左右,住宿、就餐由消防站统一安排。正式聘用后,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证书(3份资料)扫描成PDF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命名,如“专职消防员岗位+张三”,以压缩文件包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件:1187461954@qq.com。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0879-2151586,13466170904。
(二)报名时间
11月26日至12月5日,12月5日17: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及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名对象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岗位能力等。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审查环节。招聘单位根据能力考察、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政治审查人选。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招聘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约定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认定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队消防员、消防文员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2.因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
五、报名须知
1.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4.此次人员招聘工作由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