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1 08:00-2025/8/15 18:00

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是由西双版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与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12月共同组建。作为独立企业法人主体,公司致力于服务“数字西双版纳”建设,推动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定位为数字政府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主体与全州公共数据开发授权主体。公司通过构建“云+数+应用”一体化服务体系,正发展成为区域性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计划


拟招聘2人(交付经理1名、运维经理1名),人员招聘信息详见《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1日8:00—2025年8月15日18:00。


2.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①现场报名地点:景洪市勐养路2号(州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线上报名:应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接收邮箱为xsbnhr@sina.com。


3.资格初审及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第三方机构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岗位,将视情况重新组织报名并发布招聘公告。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参加后续考试;不符合条件或资料不全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能力、行业素养,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在“西双版纳就业”公众号公示。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实际岗位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沟通技巧、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时,采取加试方式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面试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在“西双版纳就业”公众号公示。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由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在“西双版纳就业”公众号公示。


(五)考察


考察方式及标准:主要以被考察人员平时表现为准,由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和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人员个人档案和所提供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后确定最终考察结果。考察人选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1次。


(六)体检


以参加考察的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递补顺序与首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标准一致。


(七)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西双版纳就业”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1次。



补充录用


招考期间,将视录用计划空缺情况确定是否开展补充录用工作。



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面试、考察、体检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违纪行为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并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对违反面试、考察、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五)所有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察、体检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员的监督。对违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考生、考官和工作人员在考场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七)所有参加面试、考察、体检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碍于面试的吃请等活动。


(八)西双版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电话:0691-2730881;纪检办公室举报电话:0691-2725182


西双版纳州大数据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刘老师13578134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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