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于“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关于“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公开招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14 08:30-2025/7/25 18:30

因工作需要,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招聘岗位


(一)社会救助服务人员3名


(二)财务管理人员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热爱民政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6.年龄45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


7.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8.具备活动策划、组织、实施能力,有较强的新闻及文稿撰写能力;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岗位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或有在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经验的社会工作者;


2.专业要求:优先录用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心理学、会计学、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


3.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在规定期限内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4.工作认真仔细,有亲和力、责任心强,能主动对接各项工作;


5.能熟练操作PPT、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能够长期下乡入户开展信息核实、帮扶服务等工作;


7.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优先录取。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5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景洪市么龙路学陶巷1号(景尚娜西小区9栋2楼)。


4.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材料,须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与考试


1.现场审核材料清单:


(1)一寸免冠彩照2张(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优先条件对应证明材料(如适用)。


2.考试规则:


报名≥10人时采用“笔试+面试”;不足则直接面试。


3.笔试环节:


(1)闭卷考试,内容含综合基础与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2)需满足开考比例;


(3)身份证件需与报名一致;


(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环节:


(1)按笔试成绩1:2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则全员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重点考察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素质;


(3)以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选;


(4)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按面试成绩1:1确定体检名单;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3.由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在景洪市人民医院体检;


4.未按规定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递补规则


1.体检不合格/放弃者,按面试成绩≥60分从高到低递补;


2.面试成绩并列时:


(1)持社会工作师等级高者优先;


(2)持证等级相同则中共党员优先;


(3)上述均相同则工作经验长者优先。


公示与录用


1.用人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示;


2.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3.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4000元/月(含“五险”个人部分)。


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办辅导班,谨防诈骗;


2.本公告由景洪市振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解释。


其他事项


咨询方式


招聘咨询:杨老师0691—229992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职位表.xls


粉笔在云南
云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