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专业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
计划聘用舞蹈演员2名(女演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热爱文化艺术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有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力;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女性,艺术类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年龄16-25周岁(200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米以上。
4、云南省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户口。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2寸彩照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勐腊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办公室(勐腊县正街72号原老法院)。
(2)电话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联系人和电话:
白丽莹(副队长):18288095262
依香凤:15894464807
(3)报名审核
报名审核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方可参加考核。
五、专业水平测试
进行面试,面试以形象、体型、身高、年龄为基本内容进行第一阶段筛选,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参加专业考核资格。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报名结束后进行面试
地点:勐腊县民族文化工作队排练厅。
(二)专业测试内容
1、测试内容:舞蹈基本功展示、自选舞蹈展示、现场模仿、才艺展示。歌手现场演唱,参加专业测试时须自备音乐CD碟、自备服装(舞蹈演员着训练服)。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核结束后,根据专业考核表现,确定聘用人选。
六、演员工资及福利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勐腊县人民政府购买发放待遇,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为一年一签(含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职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为300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聘用期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予以解聘。
(二)演出及其他活动补助视经营性演出收入确定;
(三)食宿自理;
(四)优秀的演员还可获得外出进修学习的机会;
(五)聘用期满后,考核为优秀的可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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