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永善县司法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脱贫户及三类对象优先聘用。
(二)具有永善县户籍,年龄在20-35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以下条件需满足任意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被征地农民;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不良嗜好的;
3.已经在其他单位从事过公益性岗位满3年的人员。
二、岗位设置及安排
此次招聘设3个公益性岗位,从事办文、办会及办公室其他工作。
三、工资待遇
工资为2850元/月(其中绩效工资3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后年终一次性兑现,工作服务时间(含试用期)不足半年的不予兑现),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由永善县司法局政工科组织,面试成绩前3名人员经考察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本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短为一年,累计聘用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永善县司法局机关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报名及所需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县司法局政工科303室。联系人:宛女士0870-3198179。
(三)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彩色证件照1张,个人简历1份;
2.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乡镇(街道)民政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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