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诺邓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担负着全镇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的神圣使命,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的为全镇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工作岗:诺邓镇专职消防员(只限灭火战斗员,男性。);面向全县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年龄要求:18—40周岁。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方向)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资质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学历和专业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方向)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资质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职高、中专和技校)。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无心脑血管疾病,无关节肢体缺陷,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7.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工作分配,发挥专长。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以及有涉黄涉赌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违法活动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录用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竞争性选拔。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工资待遇按相关标准发放(含五险)。
(二)住宿和服装。住宿由所在单位提供统一住宿,入职后服装由所在单位统一标准供给安排。
(三)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四、管理使用
(一)严格按照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管理。安排到诺邓古村,石门社区虎头山等消防岗位工作(需参加夜班值班)。安排带薪休假(特殊情况除外)。
(二)入职后,如不服从管理或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予以辞退。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诺邓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永文13887226419。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投递资料。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诺邓镇人民政府进行资格审查。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4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
(三)体检。报名人员自行到县级医院体检。
(四)政治审查。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展,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
(五)面试。由诺邓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
七、其他事宜
报名期间,请保持通信畅通,也可电话咨询相关事宜。
本公示未尽事宜,由诺邓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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