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一)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二)年龄计算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
四、招聘条件(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到报名点报名。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11月3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3.报名地点: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中医楼三楼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及招录对象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经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等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即招录到相应的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五)聘用及待遇招聘后,试用期3个月,工资组成为:乡村医生上级财政补助(1004元);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各村卫生室当月业务收入。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和村卫生室当月业务收入按照每村卫生室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试用期3个月结束后,为录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各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进行回避。(三)严禁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自觉守时守信。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875-7839060、15912716537监督电话:0875-783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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