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9个岗位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医院工作需要,昌宁县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1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详见《昌宁县中医医院2024年第2次编外合同制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人员、吸毒人员、失信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计算截止日为招聘公告公布的最后一天报名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昌宁中医”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附件2)、其他证书、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实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在校期间社团任职等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0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3.报名地点:昌宁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综合楼三楼)。
(三)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实行招聘全过程审查,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不合格的,取消报名及后续招聘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领导小组资格审查组采用查阅个人信息及进行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始前,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签到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录用。针灸推拿医师A岗、中医临床医师岗、医学影像医师岗,面试成绩合格者,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优先录用。
4.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
按面试成绩依照岗位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昌宁县中医医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七)考察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中医医院公示栏及“昌宁中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相关待遇按《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查,报经医院党委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进入体检人员主动放弃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进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自觉守时守信。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一)报名咨询电话:0875—7120611。
(二)监督投诉电话:0875—712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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