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德宏州第二幼儿园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隶属德宏州教育体育局管理。成立于2022年5月,2022年11月开园办学,办园规模为15个教学班,为“云南省一级三等幼儿园”,德宏州“平安校园”、“德宏州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联盟单位”、“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践教育基地”。园区占地面积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3700平方米,户外游戏场地面积3960平方米,配套设施先进完备,功能室齐全,为孩子和老师创造了独特的教育学习环境,提供给孩子亲近自然和了解自然的机会。我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善善立德作作有芒”园所文化的熏陶下,秉持“在爱与尊重中自然成长”的办园理念,“让每一个孩子拥有幸福童年,助力其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为办园目标,“自信勇敢、友好互助、善于探索、热爱自然、学会生活”为培养目标,将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使小朋友获得全面的发展。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应届毕业生。
2.普通招生计划一本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2025年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教学岗位要求相符(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2024年11月7日24:00。
方式:应聘考生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如毕业证、学位证、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证明(需盖有学校公章)、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上传至邮2336791181@qq.com。
2.现场报名:
时间:2024年11月8日9:00—18:0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供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证书、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进行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和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选考核对象。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其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测评
组织测评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测评时间:2024年11月9日8:30开始,当天结束;
测评地点:具体地点电话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测评完成后,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德宏州第二幼儿园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由德宏州第二幼儿园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德宏州第二幼儿园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免费师范生须签订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工作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此次招聘工作由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德宏州第二幼儿园办公室电话:0692-3029233
杨老师:13988278911
陈老师:13908827272
QQ邮箱:2336791181@qq.com
地址:德宏州芒市大河南侧、西二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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