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一、勐永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勐永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57年4月,历经67年发展历程,是一所综合性乡镇卫生院,承担全镇人民及辐射周边人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功能。
为加快勐永镇中心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的服务能力,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人,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编制外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临床医生3名,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资格证书和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2.有工作经验,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证书者优先。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4.身体健康,未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
(三)待遇及管理
1.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领取基本工资,工资标准视职称情况而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享受同工同酬。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8:30—10月28日17:3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投递报名材料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勐永镇中心卫生院行政办公室。
4.联系人:罗林香,电话:15758633525。
(二)招聘所需材料
1.自荐信。
2.报名登记表(请贴上本人近期2寸彩色相片)。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以上证书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
(三)笔试及面试相关要求
1.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最终综合成绩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成绩计算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报名微信群统一公布。
(五)体检
在招聘考试结束的次日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担。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在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宜
1.考试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单位指定地点签到,考试开始后仍未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否则医院有权取消考试资格。
3.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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