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8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交投集团”),是云南省省属国有企业,是云南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主力军、云南综合交通投融资主平台、云南综合交通全产业链经营主实体。截止目前,云南交投集团下设28个二级单位,职工1.9万余人,管理的资产规模达9926.16亿元,企业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产业涵盖了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综合交通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营开发、物资贸易、交通科技等全产业链领域。
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科院公司”)是云南交投集团下属二级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全省科技创新智库首批成员单位,先后获得交通运输部“文明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注册资本金4亿元。公司主要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科研工作,在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信息化、交通环保和生态恢复等领域开展咨询、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高速公路管养维护、交通安全设施生产加工销售及工程施工等业务。公司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力军、智慧交通产业发展排头兵”及“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智囊团”功能定位,形成了“交通工程建设(新基建)、智慧交通研究与应用(信息化)、交通发展咨询”三大主营业务。拥有公路交通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电工程、环保工程等7项专业承包资质,二三类公路养护工程资质4项;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等60余项资质,建成多个省级重点研究中心及创新工作室。
二、招聘岗位
交科院公司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14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
业务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0月22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22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5.服从云南交投集团及交科院公司对工作岗位及地点的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5.与云南交投集团及下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云南交投集团及下属单位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6.与应聘岗位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在其分管的单位(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招投标等有利益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同一单位中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应聘者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且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报考涉及外事、国家安全、机要、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等重要岗位。
8.其他被云南交投集团或交科院公司认定为不得报名的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24:00时止。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ycichr.yciccloud.com:8889/zp.html。除采用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的相关材料扫描文件;以及所有可用作证明的相关材料,如职(执)业资格证(含证书验证截图等佐证材料)、职称证(含职称评审通过文件或职称评审表或证书验证截图等佐证材料)、获奖证书、聘用证书、任职文件、科技成果、论文等扫描文件。
(二)资格审查(2024年11月5日前)
根据应聘者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1.资格初审
同时满足本公告报名的资格条件,且报名时按规定提供对应相关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合格。
2.资格复审(现场确认)
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应聘者本人(或持本人委托函的其他人)须持应聘者身份证及网络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并签署相关承诺书。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方可参加笔试。
以下情形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现场确认资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不相符的;
(2)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现场确认的;
(3)资格复审中发现不满足报考条件的;
(4)在资格复审现场违反相关规定的;
(5)其他被云南交投集团或交科院公司认定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三)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2024年11月12日前)
1.准考证发放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发送准考证至应聘者提供的报考邮箱中,由应聘者自行打印。
2.笔试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
笔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在笔试时,对应聘者进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职业能力(性格)测验成绩不作为综合成绩的组成部分,但未参加测验或职业能力(性格)测验成绩<48分(警戒线)不能作为面试人选。
(四)面试(2024年11月19日前)
1.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60分且职业能力(性格)测验分数≥48分的,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高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定面试人数和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并列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时,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由交科院公司根据岗位履职能力要求,对应聘者能力和素质进行面试综合评价。面试按百分制标准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五)拟录用人选和递补录用人选
1.拟录用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下同)得分和排名,按拟录用人选人数≤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性格)测验匹配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面试成绩<60分的,不能作为拟录用人选。
2.递补录用人选
交科院公司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得分和排名,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倍确定递补录用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性格)测验匹配度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面试成绩<60分的,不能作为递补录用人选。
当本岗位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资格或不满足录用条件时,交科院公司在递补录用人选有效期60天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将递补录用人选顺延递补为拟录用人选。递补有效期满后,递补人员递补资格自然取消。
(六)公示
经交科院公司会议审议后的拟录用人选、递补录用人选在云南交投集团官网进行为期7天公示。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交科院公司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五、不予录用情形
(一)拟录用人选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任一招聘环节不满足条件的。
(二)具有不得报名情形的。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已签署劳动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须在交科院公司录用通知规定时间内将解除合同证明书及退工登记表原件或人社局出具的失业证明原件提交交科院公司。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四)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
(五)拟录用人选本人存在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企业股份、受聘任职非上市企业等;或近亲属、特定关系人所开办、投资入股、任高管的企业与云南交投集团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等情形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云南交投集团或交科院公司规定不得录用的。
六、待遇
交科院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资薪酬,完善的薪酬激励机制、岗位晋升机制、社保福利体系,为员工购买五险(含大病险)、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享受企业年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员工可自愿申请加入计划)、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员工自愿参加),员工享有年休假、职工健康体检、职业培训等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地点均在昆明市范围内,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交投集团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任何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云南交投集团和交科院公司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网络报名系统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者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应聘者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认可云南交投集团及交科院公司对相关信息的处理(不含本次招聘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应聘者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的结果将由交科院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通过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告知参加本环节的应聘人员。
(七)公开招聘期间,请应聘者主动关注交科院公司招聘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通畅,因应聘者不及时查阅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调整的,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八、咨询联系
联系电话:
0871-63168902(交科院公司人力资源部)
0871-68010700-692/847(第三方机构)
九、投诉监督
联系电话:
0871-67165674(云南交投集团人力资源部)
0871-63197227(交科院公司纪委)
十、其他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解释权归交科院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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