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4个岗位
为切实加强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经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研究,并报请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其他条件 |
1 |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 |
门诊、住院部 |
护理、护理学 |
3 |
需持有护士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文凭,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2 |
镇康县凤尾中心卫生院 |
功能科(B超) |
医学影像技术或医学影像学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技士以上资格证书或持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者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药房 |
中药学、西药学专业各1人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持相关技术资格证书及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公共卫生科 |
医学类专业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公共卫生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符招聘的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有证据证明有吸毒史或者有吸毒嫌疑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9月30日。
3.报名地点:报考对应招聘单位所在地。
镇康县木场乡卫生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012064816,邮箱:1278820411@qq.com。
镇康县凤尾中心卫生院,联系人:刘九妹,联系电话:13988390865。
4.报名流程: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关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等材料现场提供到报名处(凤尾卫生院只接受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5.报名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对报名者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人。
②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护理岗考核护理专业相关专业知识,B超岗考核相关技术岗位知识,药学岗考核药学专业知识,公共卫生岗考核公共卫生基础知识。
③笔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2)面试
①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②面试形式及内容。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2倍时,达到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
③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按评委打分求平均分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3.公布成绩
考试成绩当天计分核实后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综合成绩并列时优先聘用笔试分高者。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聘用
体检合格后,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1.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纳入编制外合同制人员管理,薪酬及福利待遇按各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2.享受与编内人员相同的进修、学习和晋升待遇。
四、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届时若有资料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人员,查实后将不予聘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纪委负责具体监督。
本公告由镇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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