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镇康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1名,性别不限。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
(三)年满18周岁;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七)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八)限临沧市户籍;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得招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镇康县南伞镇镇康数字创新创业产业园3楼A03(云南宏华人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考试。
六、招聘考试
(一)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分值各100分。笔试内容: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等;专业技能测试:测评30分钟内,电脑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知识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上午9︰00-11:00;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24年9月24日,下午3︰00-5︰00;
(三)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相结合,即综合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本次笔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数的比例)。
(七)按照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程序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优先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程序人员。
七、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自动弃权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镇康县人民法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进行考察。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聘用。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差按正式干警出差差旅费标准报销,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工会福利。
九、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三)被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在合同期以及解除合同后,不得将工作中接触的工作秘密和案件信息通过语言、网络等方式向社会散播,对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的将由违反保密协议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次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83-6632610
镇康宏华办公室:18788178581
李老师:18788178581
王老师:1668755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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