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力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仁德街道办事处合同制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仁德街道办事处合同制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4名(其中:女性1名,男性3名)。主要从事辅助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居环境整治、城镇秩序管理等工作。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法学专业、有C1驾照者或具有类似任职经历者(需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
5.经集中培训后,体能和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二)不予招聘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非正当理由退出国家综合性执法队伍的;
6.个人有不良征信记录的;
7.身体有疾病等其他不宜从事综合执法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1.流程
①应聘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表(附件1)/实名电话号码及相关履历资格证书。
②经甄选进入第二轮的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并进行笔试面试。
③经甄选进入第三轮的需要自费提供最新合格体检表(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最新个人征信记录表/《无个人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④经甄选进入终审环节,确认试岗试用的人员进行公示无误后予以成功应聘资格。
以上流程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2.联系方式:寻甸:刘老师15887120830(微信同号)
四、工资待遇和管理规定
仁德街道办事处合同制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购买雇主责任险。执行每月2500元的工资标准,试用期每月组织一次基础体能(附件2)和日常及专业素养表现考核,考核合格后即转正。若试用期达到两个月仍未通过基础体能和日常及专业素养表现考核则予以辞退。正式录用执行以下标准:
1.正式录用后执行每月综合薪资3000-41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工资标准(执行绩效考核定薪),合同满一年,实行每年定期增资50元。
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保证执勤率的前提下,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有5天带薪假期。
3.免费技能培训及相关劳保物资保障。
4.在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寻甸县人民政府及仁德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内内各项管理规定,违者将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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