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1个岗位
羊街镇位于寻甸县南部,距寻甸县城27公里,距云南省会昆明62公里。境内213国道、248国道、银昆高速在羊街集镇交汇,属现代新昆明一小时经济圈范畴,是寻甸县“南大门”和重要交通枢纽乡镇。全镇国土面积168平方公里,耕地3.84万亩,土地流转面积2.7万亩。有果马河、以则河等主要河流,有大小水库12座,水利化程度62%,年蓄水量586万立方米。区域内平均海拔1980米,年均气温14.2℃,年降雨量1214毫米。全镇下辖12个村委会,58个自然村,常住人口49948人。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公开招聘,为羊街镇招聘优秀的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在考察应聘者知识素养、业务水平、能力才干的同时,也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道德修养、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
(二)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公开,在招聘环境、招聘程序、招聘标准等方面,为应聘者提供透明、平等、公正的竞争机会。
(三)竞争择优原则。依据招聘岗位对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性格特质、团队精神等方面的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竞争方式,选拔出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条件、岗位人数、福利待遇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类疾病,无其他不适宜从事综合执法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
4.限寻甸户籍,同等条件下羊街户籍优先,优先考虑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法学专业或具有类似任职经历者;
5.经集中培训后,体能和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存在涉黑涉恶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的人员;
3.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参与聚众赌博、走私、吸毒,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人员;
4.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羊街镇行政执法辅助人员7人
(三)工资待遇和管理规定
羊街镇合同制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购买雇主责任险。执行每月2500元的工资标准,试用期每月组织一次基础体能(附件1)和日常及专业素养表现考核,考核合格后即转正。若试用期达到两个月仍未通过基础体能和日常及专业素养表现考核则予以辞退。正式录用执行以下标准:
1.正式录用后执行每月综合薪资4100元(含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并购买雇主责任险的工资标准(执行绩效考核定薪),合同满一年,实行每年定期增资50元。
2.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保证执勤率的前提下,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有5天带薪假期。
3.免费技能培训及相关劳保物资保障。
4.在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羊街镇人民政府及羊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内各项管理规定,违者将予以辞退。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寻甸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中招聘条件的人才。
四、报名程序、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2日9:00至9月15日17:3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k.hnlsrl.com/index.php”统一在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2日09:00至9月16日12:3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要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由第三方委托机构负责,经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相应地削减或取消公开招聘计划。
(三)准考证打印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确认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9月17日09:00至9月18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时间段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如遇打印问题,请及时与后台联系解决。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以实际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政务网公示,资格复审于2024年9月20日9:00—17:00在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开展,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羊街镇具体实施,按照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1次,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1)《报名表》一份及与《报名表》照片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现场问答)。
面试内容: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以最终通知为准。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时间:2024年9月28日上午9:00,由羊街镇统一组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标准: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七、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由第三方委托机构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招聘纪律
1.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2.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协议:一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二是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4.以及其他符合需要回避的情况。
九、其他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监督及咨询电话
监督小组及电话:中共羊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15559789018
咨询电话:0871-62741001、18314144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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