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集贤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2.自愿选择与部门需要相结合原则;
3.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人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拟招聘聘用制辅警1名(男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为20周岁至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0日,即1990年4月20日至2005年4月20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聘用制辅警岗位需达到体能测试标准,需要具备C1驾驶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在校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处分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资格审核
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可携带材料原件到集贤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工作由政治部进行。对报名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际、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进行审核。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将在集贤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2日
3.报名地点:集贤县人民法院(奋斗路3号)。
4.报名材料:报名表(纸质版、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5.相关要求:
(1)本次招聘,考生不可同时报考多个法院,仅可选择一个法院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如在招聘中任何环节发现多次报名者,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
(3)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4)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集贤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通知。
五、考试要求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1.时间地点。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集贤县人民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2.专业技能测试。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均需先通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报考聘用制辅警岗位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包括:10米*4折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纵跳摸高≥265厘米,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失去笔试资格。
3.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试合格人员,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集贤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生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集贤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集贤县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递补制度
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可以作为递补聘用人员至本院下次启动招聘工作前,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
3.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469-4673072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sn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