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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绥化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6年绥化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16人1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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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8 09:00-2026/10/13 16:00

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绥化市检察机关根据聘用制人员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6名。招聘计划详见《2026年绥化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招聘检察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检察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绥化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下载《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报考人员一时无法出具证明承诺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登记表2份(必须带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限户籍所在地的岗位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所报考的检察院所在地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确认。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9:00—10月13日16:00(5个工作日,11日除外)。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考生对所填报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消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4.由市检察院组织报名职位所在院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1,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参加速录技能测试。测试为市院统一组织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报考市院的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70字,报考基层院的正确率要求达到每分钟60字,速录技能测试题目播放两次,有一次成绩达到标准要求的,即视为通过测试,两次均未达到标准要求的考生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常用公文写作能力,实行百分制,时间为120分钟,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具体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绥化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由市院按照1:2比例确定各招聘职位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市院在“绥化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通过查阅人事(学籍)档案、个别谈话、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等方式进行,并与本人进行面谈。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市院在“绥化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组织,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报名职位、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市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绥化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聘用递补

已参加考察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院聘用制人员递补库,市检察院掌握本辖区聘用制人员递补库总体情况,成绩保留最长不超过2年,递补时须仍符合年龄等招聘条件。2年内聘用制书记员出现职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本院递补库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基层院无递补人员时,由市检察院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从基层院统筹递补库中进行调剂,拟递补人员须进行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


三、相关事宜

1.如需进行政策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所报考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避免错失聘用机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由绥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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