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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关于泰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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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1 -2026/8/17 17:00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化体系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执法监督能力建设水平,经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在外业稽查从事内业及执法管理平台统计工作,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岗。


二、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的临时性加班工作;

2.泰来县常住人口(是指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长期居住的人员,包括本地户籍人员和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已完成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已在市场监督管理、教育、民政、卫健等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许可证)的、注册企业或参与企业经营(股东、董事、监事、财务等);(3)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供养等政策的人员;(4)以前年度已聘用到公益性岗位不服从岗位分配的;(5)其他不适宜聘用到公益性岗位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1日至8月17日下午5点截止。

(二)所需材料:

1.《泰来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3.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1张;

4.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高等教育信息(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各1份;

5.农村户口需出具无土地证明;

6.低保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名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申请,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招考办法

1.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本人手机通信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或通信不畅等问题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1:1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泰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被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标准面议,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福舟

联系电话:0452-8222454

单位地址:泰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办公楼404室(泰来县八一路530号)

本公告由泰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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