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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2026年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37人3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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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7 09:00-2026/8/21 16:00

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根据聘用制人员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9名、行政文员8名。招聘计划详见《2026年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4日至2008年8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聘用制书记员需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及以上;

6.身体健康,无吸毒史,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全日制在校学生;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审核、速录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笔试、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及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招聘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报名信息,点击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检察院**岗位+姓名+手机号。

2.报名时间:考生可于2026年8月17日9:00—8月21日16:00期间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

(2)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各段经历的起止时间应衔接,不能间断。《报名登记表》需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

(3)考生对所填报信息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后,请考生实时关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及各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消息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4.由市检察院组织报名职位所在院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考生需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扫描件(户口主页和本人页),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时无法出具的,本人须签承诺书,若通过速录技能测试和笔试,可于面试前提供给报考单位;若无法提供,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剩余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招聘计划核减及单位改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按照适当比例相应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合并、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考生所报单位公众号上公布。报考职位取消后,相关职位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速录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的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该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速录技能测试由市检察院聘请相关专家命题,试题为语音试题,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两次,取最高成绩;正确率达不到60字/分钟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三)笔试

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对政治理论、法律常识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笔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四)线下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资格复审由市检察院组织各招聘单位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根据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招聘条件严格审查。对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材料信息不真实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六)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数与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和考察由市检察院组织各招聘单位开展。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通过查阅人事(学籍)档案、个别谈话、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等方式进行,并与本人进行面谈。

体检、考察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差额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报名职位、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3年(包含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聘用递补

已通过笔试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纳入本院聘用制人员递补库,市检察院掌握本辖区聘用制人员递补库总体情况,成绩保留至下次公开招聘前(递补时须仍符合年龄等招聘条件)。出现职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本院递补库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区分职位类别依次进行递补,基层院无递补人员时,由市检察院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从基层院统筹递补库中进行调剂,拟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三、相关事宜

1.如需进行政策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拨打职位表中所报考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避免错失聘用机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招聘工作中,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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