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2个岗位
为深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着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职业素养较高、充满生机活力的审判辅助队伍,根据《黑龙江省法院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开展2025年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聘用制书记员:2人(男1名、女1名)
2.聘用制文员:1人(不限性别)
咨询电话:5649491、18324525023、13763530234
二、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掌握聘用制人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但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单位聘用制书记员、文员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及审核方式进行。
时间:2025年8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17:00
地点:甘南县人民法院2楼立案大厅
考生需携带以下具体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需正反面打印);2.相关佐证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1)《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字);(2)身份证原件(需携带复印件1份,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需携带复印件1份,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前置全日制相关学历);(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时间在有效期内);(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限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6)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关的其他佐证材料。
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将在甘南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其他要求
1.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在招聘任何环节中发现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考生个人简历,应从高中起开始填写,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学习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等)以及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连续不能间断。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考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甘南法院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一)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的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具体标准如下:
打字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位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试题为语音试题,考生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测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一次;考生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汉字70字以上(含70字)为合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未达到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五、体检和考核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考察资格。(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将组织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须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三)递补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将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官方微信公众账号(甘南法院)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递补制度对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甘南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本院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公告要求进行体检及考察。
八、工资福利(一)工资待遇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保险。
(三)其他福利待遇聘用制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
本公告由甘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