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泰来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泰来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泰来县公安局共计划招聘专职辅警25人,其中男性15人、女性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泰来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针对上述招聘对象,如报名人数未达到相应招聘人数,剩余名额可相互调剂。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专职辅警。聘用人员在勤务期间实行24小时倒班制工作模式,并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带领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岗位职责。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06月24日(含)至2008年06月24日(含)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招聘的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4.具有泰来县户籍人员(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于本公告发布前一日);
5.身心健康,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6.体态端正,无纹身、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适应专职辅警工作;
7.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能够适应值班、值宿、加班、夜班及长时间出差执行勤务;
8.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视力(单眼裸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高(男性净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等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招聘计划表》)。
9.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未取得毕业证的情况下上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生2026年毕业证明。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此加分项仅限B01岗);
5.见义勇为人员。
因未设立女性退役军人岗位,女性退役军人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当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相关信息,并及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须以PDF格式上传,涉及上传多项证明材料的,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由泰来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审核。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信息的,或者未按时上传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聘用: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报名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招聘公告发布
1.泰来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号(泰来就业)。
2.泰来县公安局公众号(泰来公安)。
(二)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考录网址为: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tlfjzp2026,报考者可登录网址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考生报名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上午9:00至2026年7月3日下午17:00登录招考网址进行注册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相关事宜。报名时,考生应当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材料(签字并捺印)后上传。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报考者可于2026年7月1日9:00至2026年7月3日17:00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6年7月1日9:00至2026年7月3日17:00报考申请未初审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报考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初审结果与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确认结果为准。
岗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信息发布网站通知,《准考证》要求打印清晰,黑白彩色均可,《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考试程序
考试程序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察。具体流程如下:
(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应知应会知识,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等,满分共计100分。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60%。
3.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招考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关注笔试查询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复审是在面试前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核对的必要环节。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以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以同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名单。届时,需考生本人到现场提交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核验后,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等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余材料建档留存。考生所提供的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及名单将在泰来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众号(泰来就业)和泰来县公安局公众号(泰来公安)发布通知。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泰来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2.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打印并在资格确认时处于有效期内,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者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使用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党校及军队院校毕业生在学信网无记录信息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作为佐证材料;退役军人使用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需须提供高中(中专)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4.退役军人考生需携带退役军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机构申请打印)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板块,查询个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并截图打印;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并捺印原件各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面试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或可随时关注招考网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语言表达、理解分析、应变处置、组织协调、沟通协作、情绪管理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环节考生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以体能测试公告为准或可随时关注招考网站。
(四)体能测评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面试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符合条件的并列考生同时参加体能测评环节。
2.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评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不应参加体能测评。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评发生意外,后果由考生承担。体测前考生本人与直系亲属需在《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签字并捺印。未携带有效证件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组1000米跑、女子组800米跑。
体能测评中,每名考生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2次、1000米(或者800米)跑只测评1次。考生在各个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通过。体能测评上述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者申请举报的不予受理。
体能测评原则上只组织一次,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者或者自愿放弃体能测评者一律视为不通过。如体能测评中出现达标人数不足,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最终成绩于体能测评结束后,适时在招考网站公示,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条件顺序优先录用。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公安基础知识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和规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实际发生费用由考生自行缴纳。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对首次体检异常的项目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环节考生因个人原因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自主放弃出现空额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泰来县公安局对其开展政治考察。考察有关程序及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实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政治考察环节考生因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自主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递补
(一)公示
经政治考察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的拟聘用人选,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
拟聘人员入职前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员签订含试用期劳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事项及自身原因等情况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出现空额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政治考察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递补
为规范辅警队伍补充机制、提升招聘工作效能,本次辅警招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招聘辅警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环节,出现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职位空缺的,可以按照相应成绩或测试结果排序,递补相应数量的应聘人员。同时设立后备人才库,对考试合格未录用(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纳入储备管理,有效期6个月。已聘人员在聘用后因个人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含试用期)且县局辅警员额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库内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递补人员须体检、政治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再履行聘用手续。递补上岗后严格按照劳动法律法规及辅警管理规定执行用工管理。同时为维护招录工作的严肃性和稳定性,库内递补人员若自主放弃聘用资格,将依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规定期限内限制报考本系统辅警岗位。
八、工资待遇
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招聘的辅警试用期内发放月基础工资。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依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首次评定办法》评定层级后兑现相应薪酬待遇。所招聘辅警依法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告制度,对考生报考资格、诚信的审查以及政治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三)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泰来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从未委托任何培训辅导机构,从未指定任何复习范围和专用书籍,除体检环节外,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此次招聘辅警所有环节和事宜均由第三方完成。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由泰来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452-8225055,监督举报电话:0452-8233610,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技术服务电话:技术电话:4006366989,咨询时段:9:00-12:00,13:30-17:30。
泰来县公安局
202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