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平房区(哈经开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力量,提高“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党建指导员队伍结构,强化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实现企业党建工作的全覆盖和常态化,现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哈经开区企业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哈经开区企业党建指导员共2名。
二、招聘条件
1.平房区常住人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2.中共党员(3年以上党龄)。
3.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务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书记经历、两年以上企业党务工作者经验、获得区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文字综合能力较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或行政处分,未结束或未撤销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机试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机试、公示、体检、录取、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5日。
2.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可将填写好的《公开招聘企业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表格见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pfqwlxgw@163.com经初步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环节。未接到电话通知者视为岗位不匹配,不能进入笔试。考生在报名时注意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报名考试的笔试、面试、机试、体检、聘用等环节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名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完整,如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
2.方式:报名者需携带审核资料原件(前3项还需要有复印件):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本人学历证明材料;④公开招聘企业党建指导员报名登记表;⑤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一张;⑥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信;⑦有党务工作经验的需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务工作证明或者党内奖励的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填写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审查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
友协大街98号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两新”工委)
(三)笔试
笔试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后,通知笔试时间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公文写作、党建工作及公共管理服务职业应该具备的一般能力和潜能,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
(四)面试、机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机试资格人选。
机试方式:收发邮件、表格或文档等计算机常用软件操作,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50%+面试×30%+机试×2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成绩并列以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优先排序。
(六)录取
1.公示:在平房区政府网站,对考试成绩和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体检:体检在平房区人民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办理聘用手续:录取人员到岗后,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制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区委“两新”工委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留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工作地点:被录取人员统一由区委“两新”工委分配工作,工作地点在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A6号楼)。
四、人员管理
1.公开招聘的哈经开区党建指导员实行劳动合同聘任制,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由区委“两新”工委根据党建指导员的现实表现提出续签意见。
2.招聘人员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副职岗位。
3.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指导企业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做好企业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员管理日常工作,做好数据统计、文字材料撰写等工作,及时报送党建工作信息;
(4)配合做好党群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组织开展相关党组织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党群共建;
(5)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落实党的各项惠企政策,了解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6)协助沟通联系上级党组织,完成区委社会工作部交办的任务;
4.经以上招聘程序正式录用后,如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聘用,从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联系人:李翠婷
联系电话:0451-8650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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