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发展和工作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黑龙江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人事派遣),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大学主页www.hlju.edu.cn。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社会保险岗
(二)招聘名额: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三)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服务的意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诚实守信。
(五)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级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或团总支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六)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常规应用软件的使用。
(七)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年龄:须于1996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hr.renshixitong.com/login.asp)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填写报名信息。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政审表》(附件1);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全日制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通过附件上传至系统(压缩包文件名为“人事派遣+报考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16:00。
2.审核方式: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名单。
(三)现场确认及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A座323室。
2.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
(1)《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信息表》(须在报名系统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并手写签字);
(2)《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政审表》(附件1);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全日制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请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照第2点“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的顺序将确认材料排序。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信息表》《黑龙江大学公开招聘政审表》原件和全部相关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
6.经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决定,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网站(http://hr.hlju.edu.cn)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通过调阅档案、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政审,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
(七)学校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批。
(八)公示
学校在黑龙江大学人事在线(http://hr.hlju.edu.cn)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确定聘用人员并为其办理相应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到黑龙江大学工作,工作期间一直按照“人事派遣”方式进行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待遇按照学校《黑龙江大学人事派遣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黑龙江大学不解决应聘人员户口、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等问题。
3.聘期内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将退回派遣公司。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派遣期间严格按照合同管理。
(三)材料与信息核实
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录取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取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公示期满后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1月30日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未按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0451-86609903(桂老师、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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