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14个岗位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艺术研究及相关信息咨询工作;承担艺术表演院团艺术创作的评介工作;承担全省重点剧目的创作指导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
(二)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益二类,按副厅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文艺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对外及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工作;承担外国图书、档案、文化信息研究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艺术团体参加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对外演出、展览、学术研究活动。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108号。
(三)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评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创新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评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丰润街150号。
(四)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公益二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主要职责任务:承担龙江剧艺术的创作演出、传承推广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龙江剧艺术人员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118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详见《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含当日),符合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时限为2024年9月19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报考人员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在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s://wlt.hlj.gov.cn/)、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20日9:00至9月26日16: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已经注册人员使用已注册用户名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认证材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岗位其他要求所需的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至先锋网附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照片。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9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龙江先锋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报名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匹配岗位。
3.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专业技能考试、面试不收费。报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汇款缴费,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16:00,汇款转账留言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后六位,例:张三+XXXXXX。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缴费时未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错交考试费到其他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的(以转账时间为准),视为报名未成功放弃应聘资格,不再单独通知本人。
收款单位、账号及咨询电话如下:
(1)收款单位: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账号:3500044109008821811,行名:工商银行革新支行,咨询电话:0451-58680055。
(2)收款单位: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账号:3500032109008988939,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靖宇支行,咨询电话:0451-82704143。
(3)收款单位: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账号:3500040109008997329,行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咨询电话:045153625143。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岗位计划表》中标注为急需、短缺的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岗位笔试(专业技能)成绩应达到50分,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试讲)环节。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和招聘单位同意可改报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领取)准考证。报名成功人员需打印(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招聘考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方式,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上公布,请及时关注,按时打印(领取),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技能考试)与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试讲)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或专业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试讲)成绩×40%,其中笔试卷面(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为100分满分。
1.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1个科目,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专业技能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将于10个工作日左右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通知,笔试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专业技能考试应聘人员可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岗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招聘单位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试讲)。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试讲)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试讲)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试讲)人员须按照《现场确认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后,对进入面试(试讲)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缩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急需、短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因主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试讲)。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试讲根据招聘岗位专业技能需要组织。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试讲)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试讲)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入选人员放弃资格的,需补充人选时,从该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主动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所有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专业技能考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研究决定。
招聘单位负责岗位、条件等咨询解释。
黑龙江省艺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451-58680055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咨询电话:0451-86311957
黑龙江省评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82704142
黑龙江省龙江剧艺术中心咨询电话:0451-53625143
监督电话:0451-8773337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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