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现因事业发展需要,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扬州分院(以下简称:江苏省特检院扬州分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用工人员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度江苏省特检院扬州分院劳务派遣用工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相关专业,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符合岗位专业需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符合岗位急需的持证人员、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符合劳务派遣用工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1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扬州恒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345号念四新村10幢3楼302室(从东面上楼,西面不通)
联系方式:0514-87357628,18936221232(微信同号)
3.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填写《江苏省特检院扬州分院劳务派遣用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自行网络下载填写或报名现场填写),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招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招聘岗位面试比例一般为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请示江苏省特检院是否核减岗位。
初定2024年11月下旬在江苏省特检院扬州分院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分数由高到低排名,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面试招聘工作接受江苏省特检院人事、纪检监督检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劳务派遣用工与分院劳务派遣公司(扬州恒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签订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将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其聘用单位,统一签订派遣合同,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与分院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院纪检监察室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咨询电话:0514-87357628。
八、监督电话:0514-8724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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