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0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办公楼一楼114房间人事处(复兴南路388号);
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10月19日和10月20日休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者如实填写《江苏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需提供纸质材料,报考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所在地户籍证明;
2.初始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on)。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生未就业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有执业资格和规培要求的岗位,考生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国外学校取得学历者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若复审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招聘单位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6.一寸彩色免冠同底版近照2张,报名费用100元(因需对公转账,请提前下载缴费银行卡相应的手机银行APP)。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毕业专业原则上参照《2024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对于部分研究生学历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等但实际具有研究方向的,需在报考时备注所学专业方向,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及办法由考试考核的组织单位通过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网址:https://www.xyfsy.com)发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请见《岗位表》。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该招聘岗位,并在医院官网上公告。
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应分别达到该项成绩总分的60%;
(一)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践能力。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测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实践技能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按照我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满分100分)。
(三)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最终成绩不低于总成绩60%为合格。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另外组织面试加试。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医院决定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及见习期,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医院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38064
七、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638079
本公告由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徐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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