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2人32个岗位
因公安工作需要,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9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详见表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条件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本次招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由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使用及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采取不同的报名方式。
(1)滨湖公安分局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招聘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3日。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包括学信网查询结果)、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滨湖区青莲路58号(滨湖公安分局)门卫室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529256183@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考岗位”。
(2)滨湖交警大队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填写《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填写),招聘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至12月3日。现场报名的考生请携带上述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以上学历必须同时提交学信网查询结果)、退役士兵证、驾驶证及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到滨湖区蠡溪路255号(交警支队滨湖大队)门卫室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106673506@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招考岗位”。
2.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招考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滨湖公安分局报名咨询电话:0510-66070039,滨湖交警大队报名咨询电话:0510-85805638;监督电话:0510-66070000;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考试与聘用
(1)体能测试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测评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1000米/女800米跑(交警铁骑岗位为2000米跑)。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评
体能测试合格后,需要参加心理测评,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
笔试主要涵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常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录用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体测、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生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择优递补。
四、注意事项
1.本简章招录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6日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6日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6日出生。
2.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同时报多处,多报视为无效。
4.此次招聘由滨湖公安分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7.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2am
原标题:2024滨湖公安分局、滨湖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92名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