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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邹镇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大邹镇关于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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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0 08:30-2026/9/2 17:00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邹镇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性公益性岗位2名(均为城乡管理岗,社会保障岗和社会救助岗各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籍:户籍所在地大邹镇或大邹镇常住人口(以村或社区证明、房产证为准)。

2.年龄及学历: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31日-2008年8月31日),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执行,如遇政策调整,从其最新规定)。

4.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已安置过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将公告内容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9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大邹镇便民服务中心二楼206。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

(5)《大邹镇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三)资格审核: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联合镇组织、人社、纪检、公安等部门,对照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证件不真实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逾期未参加面试或无法联系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合格人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大邹镇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将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大邹镇党建办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拟聘用大邹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服从镇政府统一安排上岗。不服从统一安排或不服从岗位管理的,一律作为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处理。公益性岗位任职期间出现符合就业困难人员“退出”机制情形的,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退出公益性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兴化市大邹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23-83611962(大邹镇便民服务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797873(大邹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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