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经报请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保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园所位置
泰州市海陵区周山河路200号(绿地世纪城东侧)。
二、招聘计划、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绿地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保育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中(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且户籍所在地为江苏泰州。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5年5月30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幼儿保教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7日至200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如应聘人员社保缴纳记录满五年,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7日至2007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绿地幼儿园(以下简称“绿地幼儿园”)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市绿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绿地幼儿园公示栏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泰州市绿地幼儿园。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邮件等其它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泰州市绿地幼儿园2025年春学期公开招聘合同制保育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下载打印)。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和把握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交报名材料,在招聘全过程对本人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面试或聘用等资格。
5.资格审核:报名期间,绿地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和现场报名,同时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6.报名结束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市绿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绿地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即兴演讲加实操技能测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即兴演讲、实操技能各占50%),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同时在“泰州市绿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绿地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当天入场时,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实操技能成绩确定;实操技能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绿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绿地幼儿园公示栏公布。
体检工作由绿地幼儿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绿地幼儿园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州市绿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绿地幼儿园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取消、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实操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实操技能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递补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绿地幼儿园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绿地幼儿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执行绿地幼儿园合同制保育员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绿地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23-86089692泰州市绿地幼儿园
监督电话:
0523-86936116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0523-86966508区纪(工)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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