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8人27个岗位
为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4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8日至2006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4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姜堰区卫健系统人才招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http://rc.jyjmjkw.com:60230/)。报考人员须通过电脑端访问报名平台,个人注册成功后报名,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报名平台进行。
报名、报名资料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6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7日17:30。
缴费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8日8:30-11月18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在报名平台中提交报名材料原件的图片(png或jpg格式)。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2)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报考时,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姜堰区202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单位合同制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提出书面申请,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确认是否同意。经同意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姜堰区卫生健康委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考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姜堰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1月21日9:00-11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姜堰区卫生健康委联系。
(三)笔试
由姜堰区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
(五)考察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108609(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523-88101241(姜堰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组)
举报邮箱:jyqjw1zu@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部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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