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的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编外人员。录用人员与昆山开发区世茂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基准,基准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
3.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职位表》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须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照实际填写,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育员资格证书材料原件扫描件在一个PDF中以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71173658@qq.com。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22日16:00点,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2)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六、综合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面试时间由选聘方确定并通知。
2.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3.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育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材料一概不退回。
4.现场审核及综合面试地址:昆山开发区世茂幼儿园东外滩园区。(昆山开发区清江路188号)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九、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昆山开发区世茂幼儿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管理考核。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022031
十一、本《简章》由昆山开发区世茂幼儿园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