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0人31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6年优秀毕业生16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高中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查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招聘对象为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详见“岗位简介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报考001--022岗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①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综合一等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之一;③本科阶段获得过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④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学生五大学科竞赛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四)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大学本科生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五)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