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30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人才30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苏州市相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和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相城人才网(https://www.szxchr.com/)、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二)第一类岗位(岗位代码A01—A24)
1.应聘人员须为2026年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②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
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
⑤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2.应聘人员须以最高学历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各学历阶段(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须具有相应学位。本、硕、博所学专业中的两段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9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3月9日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如暂未取得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