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岗工作人员6名,安排至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从事综合服务岗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苏州吴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劳务派遣岗)》。可在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查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有胜任本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具有岗位所必需的职称、执业资格和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苏州吴中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四)具体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5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受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聘任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实行回避制度,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注:报考者本人如担任律师,且未在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如配偶、父母、子女担任本人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设立人,或在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配偶、父母、子女未在报考者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终止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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