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5人52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苏州市相城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hr.com/)、“健康相城”微信公众号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日至2008年3月6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3月2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5、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