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村(社区)干部简章
启东市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村(社区)干部简章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0人1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 08:30-2024年9月27日 17:30
报名地点
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启东市汇龙镇长江中路723号)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村(社区)工作力量,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村(社区)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本次面向全市退役军人公开招录村(社区)干部共20名(详见文末《启东市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村(社区)干部岗位表》)。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录对象


有志于从事村(社区)工作,能够全职从事基层服务的退役军人。


(二)报名条件


1.启东市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户口簿等证明材料为依据);


2.退役义务兵、士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9月1日后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村(社区)基层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录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包含曾经被采取过行政、刑事强制措施);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村(社区)岗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录办法


本次招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启东市汇龙镇长江中路723号),联系电话:0513-69919563。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退役证等相关材料;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登记表》(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


(3)学历学位、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个人嘉奖表彰等相关材料,报名结束后不予补交;


以上材料递交时,请携带原件交验,并提供复印件1份留存报名处代为保管,留存材料招录结束后不退还。


5.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


报名截止后,各招录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岗位计划数达到2: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录岗位计划数。招录岗位计划数被核减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仍参加该岗位的招录。招录岗位被取消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每人只可改报1个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报名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放弃。


(二)笔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评分满分30分。如考核评分超过30分的按30分计入总成绩,考核评分达不到30分的按实际分数计入总成绩。对报考对象政治面貌、学历、服役时长、服役期间获得奖励(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个人表彰情况(个人嘉奖、优秀士兵、优秀士官)进行考核评分(与考核相关的佐证材料由报考对象报名时提供)。


各招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折算后,与考核评分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各招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2: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各招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录用。


(五)体检


各招录岗位根据笔试、考核、面试的总成绩,按各招录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考核、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启东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并分配至区镇。区镇安排录用人员至村(社区)试用,试用期3个月,列入试用村(社区)干部管理,试用期待遇按照各区镇新录用村(社区)干部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由区镇分配到村(社区)工作,并纳入所在区镇定编村(社区)干部管理。


在规定时间内录用人员未到区镇、村(社区)报到的,视为放弃。


(八)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招录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报名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员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后不再递补。



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监督。启东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13-80790826;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13-68218269。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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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启东市面向退役军人招录村(社区)干部简章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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