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人9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2月7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6年2月7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专业要求”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2.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南京江宁人才集团(以下简称人才集团)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毕业院校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
https://www.jnrcjt.com.cn/talent
(打开网址下拉至“人才集团考试报名系统”端口进入,或直接登录https://jnrc.casdc.com:8989/jnksbm)。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5年8月2日9:00—2025年8月7日15:00。
2.资格初审
人才集团将按照本公告并参照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7日的9:00-12:00,14:00-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7日的9:00-12:00,14:00-18: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8月2日—2025年8月7日的9:00-12:00,14:00-21: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才集团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8月7日21:00-2025年8月8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8月10日10:00-12:00联系人才集团(025-87176179),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缴费用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笔试通知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根据笔试通知相关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9.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要求,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中专业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等资格。
(2)报名上传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③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④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⑤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将以上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相应位置,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其他上传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报名仅限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报名时须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说课和答辩、专业技能水平测试一种或两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各项考试及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面试由人才集团组织实施。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和辅导用书,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及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2.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50%。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人才集团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场,需要委托其他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请受托人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考生笔试准考证及委托书至现场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人才集团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3.面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60%;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试总分数的50%。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由人才集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人才集团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四)公示与聘用
人才集团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人社局备案后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人才集团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才集团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报区委编办对照已下达的员额使用计划备案入库。依据备案结果,由人才集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京江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人才集团报区人社局备案后,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劳动合同签订后不再递补。
四、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监督
1.咨询电话:
025-87176179(南京江宁人才集团)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监督电话:
025-52168726(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考期间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江宁人才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南京江宁人才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