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海州区板浦镇国有企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招聘对象 |
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 |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1 |
连云港秦东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会计 |
A01 |
1 |
1:3 |
大专及以上 |
财政、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审计学、会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等。 |
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熟悉财务制度和流程,能够独立完成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
不限 |
笔试50% 面试50% |
2 |
连云港秦东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财务会计 |
A02 |
1 |
1:3 |
大专及以上 |
财政、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审计学、会计、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等。 |
有2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制度和流程,能够独立完成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
不限 |
笔试50% 面试50% |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0日至2006年11月5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4年10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取得毕业证书,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邮件不予接收,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电子照片的形式打包,按“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电子邮箱:bpzzp2024@163.com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海州区板浦镇国有企业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3)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4)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
(5)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6)相关领域职称和执业资格证书;
(7)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30日9:00—2024年11月5日16:30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完整、不准确或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5.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1:0518-80775502;
联系电话2:0518-80775513;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未签署承诺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及其他相关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名确定面试名单,不设置最低分数线;
3.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
4.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关证书、其他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
4.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面试结束后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对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参照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享受其它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板浦镇机关劳务派遣人员核定;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招聘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0518-8077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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