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1人
为满足淮安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不断推动消防救援工作社会化,现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按区域划分,定向招录,本次共招聘61人,岗位分别为战斗员、通信员、B2驾驶员和内勤文员。
(二)应聘相关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1)报考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的,年龄需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30日至200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2)报考执勤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满3年(含)以上且未发生过交通事故;(3)报考通信员岗位的,年龄需28周岁以下(199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有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淮安本地方言交流;熟练操作Word、Excel、PS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完成一般性公文处理工作。2.消防文员:报考内勤文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C1驾驶证,熟练操作Word、Excel、PS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完成一般性公文处理工作;工作细致认真,责任心强,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有过政府机关企业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3.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全日制本科学历;持有国家级运动员证书;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3.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对于不易发现且前期已存在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抑郁症、癫痫等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并在入职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发病的,一律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取消录用);4.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5.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工作情形的。
二、
工作时间
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
三、
工作地点
参加入职岗前教育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淮安市各区(县)工作。
四、
招聘流程
实地报名一资格审核一政治考察一体能测试一心理测试一体格检查一入职岗前教育培训。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实地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
实地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并携带报名表格(附件1)《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至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报名(报名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威海路8号),进行资格初审。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应聘岗位(每人仅限选择一个岗位)。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报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4.咨询电话:131518572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二)资格审核
由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队伍管理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进入政治考察环节。
(三)政治考察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察条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试
由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任意单项未达到标准的,体能测试视为“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心理测试
主要考察测试应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心理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入职岗前教育培训
拟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参加为期90天的封闭式集中入职培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五、
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名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书原件等材料;
(三)本次招聘由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代报名和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除外),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淮安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五)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的;
2.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4.应聘人员应及时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策问答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的工作地点是哪里?实行怎样的公休模式?
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每月休息6-8天。拟聘用人员需集中组织开展为期90天的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并通过考核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辖的各区(县)专职消防救援队担任灭火救援工作。按相关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陪产假等假期。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答: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政治考察等环节且岗前教育培训合格的,与各区(县)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享受怎样的工作待遇?答:统一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每年享受健康体检,并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如何?答: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级工资、岗位工资、执勤工资和高危补助等部分组成。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什么样的职业规划和激励制度?答:在职业发展空间方面,设立专职消防救援队队长(副队长)、政治指导员(或副政治指导员)、班长、副班长等管理岗位;拓展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设立执勤消防车驾驶员、通信员、装备技师等技术岗位;结合灭火救援工作需要,设立战斗员、供水员、安全员等灭火救援岗位。建立行政职务晋升和岗位等级晋级的职业发展“双通道”;在奖励荣誉方面,设立优秀政府专职消防员、先进个人等年度奖项,并可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推荐至地方各级组织给予表彰奖励;在职业优待方面,享受交通出行优待、旅游优待、子女学前教育优待。
六、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的政审考察有什么要求?答: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无参加非法组织情况,无吸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热爱消防事业,自觉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制度,服从管理,安心工作,有志为保卫淮安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贡献。
七、对编造假文凭、假证照、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应如何进行处理?答:对于出现上述情况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在应聘阶段,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合同签订后发现的,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知情书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原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组建,有着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审定队旗、队徽、队服和誓词,明确提出“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城市规模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灭火、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任务日益繁重,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与应急救援国家队、主力军并肩战斗的重要力量,同样实行着24小时备勤值班、一线高危作战。
经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集中组织开展为期90天的封闭式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并通过考核的,授予相应岗位等级,并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辖的各区(县)专职消防救援队从事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政府专职消防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的,将其纳入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淮安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本人已认真阅读《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知情书》,知悉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职责任务和退出机制,接受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统一分配模式以及非正当原因退出惩戒办法,自愿报名参加此次专职消防员招聘。
知情人: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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