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常熟市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及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江苏-苏州市-常熟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体制内直签非编-常熟市市级机关单位及镇(街道)

2026年常熟市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及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2026年常熟市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及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24人10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2 09:00-2026/10/15 16:00
缴费时间
2026/10/12 09:00-2026/10/17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21 10:00-2026/10/23 17:00
笔试时间
2026/10/24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6年常熟市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及镇(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其中,3-1岗位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仅面向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养。

3.身体健康,能够完全胜任报考岗位日常工作,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2日至2008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年龄和户籍如有其他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

5.符合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全部资格要求。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当日。

6.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应聘,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应聘。

7.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为常熟市户籍、处于失业状态的2025届、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口家庭高校毕业生;

(2)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3)经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4)已办理失业登记且登记时长满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登记时长截止本次报名结束当日)。

8.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招聘所有岗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全日制学生;

(3)被机关、事业单位及编外岗位辞退未满5年,或曾被开除公职、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聘用)合同的人员;

(4)在各类国家法定考试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或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职位的人员;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报考常熟市人民法院岗位人员,本人为律师,未在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证件注销手续;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系报考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设立人,或在该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且未在报考者聘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业回避手续的人员;

(9)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全程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登记、照片上传、资格初审、费用缴纳、准考证打印等全部环节均通过指定线上系统完成。普通岗位与困难家庭专项岗位同步组织报名、同步审核、同步考试。

2.报名入口

常熟人力资源市场考试报名系统(http://exam.csrc91.com)

3.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2日9:00-2026年10月15日16: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0月12日9:00-2026年10月16日16:00

5.陈述申辩及对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6年10月12日9:00-2026年10月17日16:00

6.缴费时间及方式

2026年10月12日9:00-2026年10月17日17:00

缴费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请考生提前准备。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须通过微信扫码方式缴纳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资格。基层公共服务岗位考生无需缴费。

7.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规则

(1)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缴费人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岗位取消公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报名工作人员申请岗位改报或报名费退还(联系电话:0512-51935215、52805357)。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报名费无息原路退回。

8.专项岗位报名现场审核要求

报考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考生,须在10月15日16: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珠江路222号)一楼政企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未按规定完成现场审核的,视为报名无效。具体资质材料要求如下:

(1)低收入人口家庭考生:自行通过苏州市民政局官网救助信息查询模块打印的有效低收入证明材料(网址:htthttp://minzhengju.suzhou.gov.cn);

(2)特困职工家庭考生:有效期内《特困职工证》;

(3)零就业家庭、失业登记满6个月考生:由人社部门后台系统比对核实相关信息,无需考生自行提交纸质材料。

9.报名须知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选择本次招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审核期间,考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个人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完成缴费后报名正式生效。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信息或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完成修改、提交的,报名无效。考生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截止前致电0512-51935215、52805357申请复核。

(3)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完成报名操作,避免因报名末期系统拥堵、材料修改时间不足等问题导致报名失败,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须严格对照岗位条件填报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4)本次招聘实行一人一岗报考原则,考生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普通岗位与专项岗位不得兼报。考生须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信息、考试证件信息须保持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报名信息填报须规范严谨,户籍信息以户口簿户主首页登记内容为准,报考专业须与学历证书登记全称一致,不得使用简称、俗称。应届生学位信息如实填报,证件照片须为30KB以下的蓝、白、红底色标准证件照,严禁上传生活照、艺术照、修图失真照片。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可申请考试费用减免。考生先行完成线上缴费,正常参加考试且无违纪违规行为的,可凭县级及以上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至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退费手续。

(7)本次招聘全程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考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报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已报名考试”栏目,自主办理初审结果查询、信息修改、费用缴纳、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业务。


四、笔试

1.本次笔试时间初定为2026年10月24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0:00至2026年10月23日17:00,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逾期未打印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首页-事业/国企专区)发布补充公告。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辅导。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笔试成绩的50%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资格复审入围规则: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复审人员,2-4岗位所有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其余岗位根据笔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除4-1岗位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30%外,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40%。

5.4-1岗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准确率达95%为100分,每超1%增加1分,每降低1%,减1分。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占该岗位总成绩的40%。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得出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3比例的,按本岗位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6.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岗位排名、资格复审入围名单将于笔试、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首页-事业/国企专区)及报名系统统一公布。

7.2-4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仅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请所有考生务必及时查看网上公告,提前准备好复审材料。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岗位所需的技能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及委托书。

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部分资料需上交原件)。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且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常熟人才网(https://www.csrcsc.com)(首页-事业/国企专区)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完成资格复审后,可在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保留两位小数,划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计入总成绩,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60%。其中4-1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体检人选确定规则: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2-4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人选;4-1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上述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确定人选;其余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人选。

4.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常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3.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产生岗位缺额的,从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生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监督电话实名反映。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常熟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全市同类编外岗位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拟聘用人员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未按时到岗,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未自行妥善处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员补录

本次招聘中,所有进入面试环节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纳入对应岗位人才储备库,储备有效期自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1年。储备期内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审批同意后,可从本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1.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准考证打印、未按要求参加笔试、专业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全程依规组织、规范流程,接受招聘单位内部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

3.各岗位具体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十一、其他事项

1.考生须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一经聘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履职。考生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争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协商处理,未妥善解决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简章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12-51935215、5280535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职位表.xls
江苏粉笔公众号
江苏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