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江苏-盐城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射阳县-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5人5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28 08:30-2026/9/30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0 09:00-2026/10/10 16:00
笔试时间
2026/10/11
面试时间
2026/10/11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招聘岗位具有射阳县户籍或者常住射阳人口;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男性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女性42周岁以下(198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相关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8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联创中心B座1楼东侧)。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填写《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4)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鉴于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工作强度、时间等因素,开考比例设置为1: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3.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总成绩计算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总分:100分。岗位不设笔试合格线。

2.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上午,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下午4:00。

5.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联创中心B座1楼东侧)。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以实际进面人数为准。

2.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2026年10月11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请参加面试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

工资待遇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七、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射阳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0515-82600315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35256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县纪委监委第五、第十二派驻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2914860515-89291406

职位表.xls
江苏粉笔公众号
江苏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