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其中一般性公益性岗位2人,主要从事长江禁捕巡护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招聘对象须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0〕2号)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3.特困职工家庭的;4.残疾的;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8.优抚对象家庭的;9.军队退役的;10.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三)招聘对象须为长江禁捕退捕建档立卡退补渔民。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
(五)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被聘用人员聘用时间一般为3年;符合条件的,经向省人社厅备案可以延长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9日—10月10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解放路动植物检测中心五楼,联系电话:0513-87657110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确认是否经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以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认定为准。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
本次考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口头表达、应变、综合分析等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如皋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电话:0513-87280410
七、特别提醒
(一)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相关的规定,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不享受经济补偿金。
(二)上岗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每年进行考评,如年度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本公告由如皋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