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保育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派遣制人员的性质
派遣制人员为企业性质人员。录用人员与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签订派遣合同,派遣方向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性别要求为女性。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5年8月15日及以前迁入)。
6.须持有保育员证。
7.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7)近三年内在开发区学校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人员;
(8)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者须下载《报名表》(附件2),按照实际填写,填写完成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32085669@qq.com,同时上传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育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下午4点前。报名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3.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未提供原件者视同不符合报名资格。
报名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资格复审及面试:
(1)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现场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育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材料一概不退回。
(3)现场审核及面试地址:昆山开发区晨曦幼儿园(昆山市玉山镇太湖北路33号晨曦园50幢)
六、综合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面试时间由招聘方确定并通知。
2.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九、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保育员需服从学校安排进行区域轮岗。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2-57631121
十一、本《简章》由昆山开发区晨曦幼儿园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