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通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3.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严谨负责,语言表达清晰,具有良好的学习、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5.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有重大过失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详见《南通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四、报名步骤与要求
(一)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等途径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 。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17 :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513-59999608、13472799816(工作时间:9:00-11:30、13:30-17:00)。
(三)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4年11月5日上午9:00 ~ 11:30 下午13:30 ~ 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适岗评价。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适岗评价,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 适岗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面试。适岗评价评分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人岗相适度、应变能力、发展意向进行综合考察。
3.成绩计算。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七、公示、录用与递补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s://www.ntjob.cn/)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者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集团决定是否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5999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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