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国有(集体)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7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详见《2024年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国有(集体)企业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品质良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一般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根据岗位不同设定。
3.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其他国(境)外学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以及根据相关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者,均可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zzzrsk@126.com。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考生姓名”的形式命名。
2.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社保记录和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6日。通过资格初审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结果将在资格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3)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1.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组织专业评委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者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代办委托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对最终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政审。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则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6.聘用。对拟聘用人员信息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单位同等岗位人员工资待遇。
2.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不按规定报到作自动放弃,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3.此次招聘面试合格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均作为该岗位的储备人员。一年内,当该岗位出现人员短缺时,由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在储备人员中进行补聘。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盛泽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由盛泽镇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督。
本简章只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盛泽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3959937,0512-63959938。
监督电话:0512-6395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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