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适应我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表演导演人员队伍结构,东台市锡剧团(歌舞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东台市锡剧团(歌舞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次)》(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表演导演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至2006年11月1日之间出生);
5、志愿在东台市锡剧团(歌舞团)从事表演导演工作不少于3年;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7、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8、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表》;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东台市王昆大剧院(东台市科创路88号)。联系人:王聪,联系电话:15051055117。
陈述和申辩:10月28日-11月2日期间8∶3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东台市锡剧团(歌舞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4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艺术修养、表演水平、应变能力、心理稳定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声乐、台词、形体、命题表演、口试等(表演含唱、练、做、打)。
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成绩在东台市政府网、“文旅东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市政府网、“文旅东台”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者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政策咨询电话: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5-85212509。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市纪委监委第三、七派驻组监督电话:0515-69969503、69969507。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hn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