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09:00-2024年10月23日 16:30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2.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1名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财务财会类、计算机类、医学类、药学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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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公告在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进行发布,公告后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步骤完成。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本人到现场报名。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3.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附件《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学历认证:登陆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本人获得的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职称、荣誉表彰、发表的文章等业绩证明资料。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成果、表彰奖惩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的能力和岗位相适度。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适岗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各占50%的分值折算总分(适岗评价得分、面试得分均不得低于60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取适岗评价得分高者),主动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依次替补。

三、公示、录用及递补

1.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ntjob.cn/)。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规定时间内办结录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4. 递补。在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5. 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工资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机关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001563。

监督举报电话: 5900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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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通市医疗保障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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