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盐城市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8日之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①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区属国有企业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②招聘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7.招聘条件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等材料的,须于报名前取得。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5日(报名邮箱:dfcjjt@126.com)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5-69695555
2.报名材料:《大丰区城市建设集团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需在面试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
①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②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五、公示录用审批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方法同前),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招聘公告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区国资办、区人社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报考者不得持虚假证件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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