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系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等级航道通航设施建设与养护、运行调度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港航系统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港航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
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距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3.符合选调岗位专业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交通大厦607室(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联系咨询电话:0515-88883610。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工作经历证明、连续5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③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④填写《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⑤所报选调岗位(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审核: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人数3:1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直至取消本次选调。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港航业务工作和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工作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分相同时,笔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组织实施。
4.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全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具体事宜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8111506(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
0515-88883109(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515-80500740(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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