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改善巴城用电安全状况,提升农村用电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力网格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体检报告为准)。
4.性别:男女不限(需野外作业,夜间加班,适合男性)。
5.年龄:18周岁-53周岁(即1970年10月15日-2004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6.学历:初中及以上,专业不限。
7.户籍:限巴城户籍(含原为巴城户籍,原为巴城户籍的需提供由巴城派出所出具的原户籍证明)。
8.专业证件:持有低压及以上电工证。
9.会电脑操作。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镇属单位的工作人员;
(3)普通高校在读的高校生;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详见《2024年巴城镇农村电力网格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详见《巴城镇农村电力网格员岗位职责》(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09:00-2024年10月18日16: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后请务必拨打报名咨询电话确认。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2024年巴城镇农村电力网格员招聘职位申请表》(附件3),将相关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岗位对应的指定邮箱:kpzx@kshr.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巴城镇农村电力网格员招聘申请+姓名”)。
(二)报名提供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
2.低压及以上电工证原件扫描件。
3.填写完整的《2024年巴城镇农村电力网格员招聘职位申请表》(附件3)电子档。
4.归国留学人员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部分岗位需另外提供相关材料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际操作考核
1.报名成功后,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通过人员均可参加面试环节。实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实操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实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实操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选必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后,予以参加面试,若因不具备应聘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递补人选须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电工证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面试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成绩高者在前,如实操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2.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2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员资格。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如未在录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及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与昆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3.待遇: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用工,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
报名者一经报名视同认可本《简章》的所有内容。凡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12-55137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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